藏品資訊
典藏號
CSH000880
近六十年司法制度的回顧與前瞻
內容描述
司法的目的在保障人權,範圍包括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公務員之懲戒、憲法法律命令之統一解釋、有關檢察、監獄、看守所業務及其他司法行政。我國司法於清廷簽定南京條約,在華外人享有領事裁判權,開破壞我法權完整的惡例。抗戰期間,我國際地位提高,司法亦見進步,各國終於取消領事裁判權,使我法權重歸完整。但隨中共建立大陸政權,原有的司法制度,已遭其破壞,其雖也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也只是裝飾門面而已。政府遷臺,勵精圖治,特別重視司法制度,但因工商進步,訟事繁興,有所謂「司法黃牛」從中招搖撞騙,司法風氣漸下。因此政府必須提高司法人員素質,發揮檢察功能,嚴懲「司法黃牛」,對於危害國家社會安全之犯罪,從重科刑,維護司法的正義。
資料類型
出版日期
主題
作者
出版者
國防研究院
出版地點
台北市
版本
原件
語言
中文
補充
學號:11643
封面列有:本院資料請勿轉借轉載
數量
19
單位
尺寸
25.4X17.6
裝訂
平裝
保存狀況
完整
版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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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第一章 前言
 第一節 司法的範圍
 第二節 中國司法制度的歷史觀
第二章 六十年來司法制度的演進
 第一節 人權的保障
 第二節 法權的重整
 第三節 民事刑事訴訟的審判制度
 第四節 檢察制度
 第五節 行政訴訟制度
 第六節 公務員懲戒制度
 第七節 監獄看守所制度
 第八節 司法行政制度
 第九節 法令之統一解釋
第三章 匪偽政權破壞司法制度的概況
第四章 司法制度的展望
 第一節 在復興基地司法的革新
 第二節 光復大陸後重建司法的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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